HUNAN RESUN (0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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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2024-07-25 11:21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6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自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收盘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发 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触发稳定股价措施 的启动条件。为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等因素,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稳定股价预案》的承 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稳定股价,回购的股份将被注销,从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5.60元/股(含); (4)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公司回购股份数 ...
丽臣实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7-25 11:19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的 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因素,特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 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在保 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 ...
丽臣实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07-25 11: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丽臣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
丽臣实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25 11:19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7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决 定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或"本次会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于2024 年7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 ...
丽臣实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2024-07-25 11:19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实施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发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7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所持有限制性股票的安排未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认为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一致 同意公司对 7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2,266,520 股办理解除 限售事宜。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 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 ...
丽臣实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及人员名单
2024-07-25 11:19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及人员名单 | 3 | 陈锴 | 核心管理人员 | | --- | --- | --- | | 4 | 易孟良 | 核心管理人员 | | 5 | 龚胜军 | 核心管理人员 | | 6 | 蔡舟 | 核心管理人员 | | 7 | 许江德 | 核心管理人员 | | 8 | 龚超 | 核心管理人员 | | 9 | 龙江非 | 核心管理人员 | | 10 | 王宝 | 核心管理人员 | | 11 | 唐忠仁 | 核心管理人员 | | 12 | 陈绍伟 | 核心管理人员 | | 13 | 周迎宾 | 核心管理人员 | | 14 | 李纲 | 核心管理人员 | | 15 | 刘爱菊 | 核心管理人员 | | 16 | 罗珺 | 核心管理人员 | | 17 | 代琴 | 核心管理人员 | | 18 | 刘灿 | 核心管理人员 | | 19 | 汪政辉 | 核心管理人员 | | 20 | 罗芳 | 核心管理人员 | | 21 | 曹清宇 | 核心管理人员 | | 22 | 叶文龙 | 核心管理人员 | | 23 | 卢丽华 | 核心技术(业务 ...
丽臣实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25 11:19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公司"或"丽臣实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以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下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以下称"本次解除限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丽臣实业: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17 10:05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2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7日收 到公司董事长刘茂林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刘茂林先生提议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刘茂林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7月17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自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 股价的预案》规定的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稳定股价,履行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承诺,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稳定 ...
丽臣实业: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7-08 08:4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7 号)批准,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实业"、"公司"或"发行人")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 价 45.51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02,397.5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影响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669.99 万元,其中:新增注 册资本人民币 2,250 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91,419.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441C000663 号)。 国信证券作为丽臣实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于上市之日起 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
丽臣实业: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7-03 08:58
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 集资金的议案》。为提升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 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