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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6 09:01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门委员会等所有职务,张静女士卸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有职务后, 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以通讯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会议 由和献中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大股东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投集团")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50,563,5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比例为 9.20%) 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全部转让过户到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云投资本")名下,云投集团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云 ...
丽江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21 09:52
第一条 为保证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依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的原则; 3、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 业原则; 4、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 ...
丽江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21 09:5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丽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 ...
丽江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21 09:5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 量,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及信息披露工作 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 的, 应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第七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具有异议的,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 意后,可以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合理费用 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泄 第 1 页 共 2 页 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九条 在年度报告编 ...
丽江股份: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21 09:5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特定对 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应该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 障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除有公司授权,本制度规定以外的公司员工不得在特定对象来访接 待工作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有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 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二) 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三)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关联人;(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五)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 ...
丽江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21 09:5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工作职 责,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 合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分)公司负 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 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是指第二条所列人员在公司 年报披露工作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或未勤勉尽责,导致报出的年报信息中出现重 大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及公司其它管理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4.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 ...
丽江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21 09:5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现行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 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领导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负责保存公司所有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以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以兼任董事 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外, 提名人和候选人还应在其被提名时说明候选人是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丽江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1-19 12:05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为保证股东大会能够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以及《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于 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 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 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 ...
丽江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19 12:0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 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和人员 对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 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促进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的 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股东权益,增加 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
丽江股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19 12:0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人员以外有权要 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过 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 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事项等。 第七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 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要求,应当予 以拒绝。 第八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需向有关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 计报表等资料的,应书面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