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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和化学债务承继事项暨为泰和化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2-06 07:4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和化学债务承继事项 暨为泰和化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临时公告:2024-072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2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及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化学") 提供不超过 4 亿元的累计最高担保限额,为所有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最高担保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8.21 亿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起 12 个月内,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的累计有效余额总额(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担保 限额总额。持有上述公司股权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为上 述公司提供担保,并履行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
泰和新材: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2 12:17
临时公告:2024-071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共 325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025,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863,294,983 股的 0.813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2 月 6 日。 2、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收到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烟台市国资委")《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烟国资〔2022〕65 号),烟台市国资委原则同 意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 ...
泰和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4-11-25 10:21
临时公告:2024-070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0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决定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2、会议召集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
泰和新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1-25 10:21
临时公告:2024-068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8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9,20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3,294,983 股变更为 862,945,783 股。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以及业务骨干的主动性和 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于 2022 年实施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2023 年 7 月 3 ...
泰和新材:创新业务跟投管理办法
2024-11-25 10:21
第一章 释义 | 在本办法中,下列名词和术语作如下解释: | | --- | | 公司 | 也称"本公司","上市公司",指泰和新材集团 | |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和新材")。根据条款上 | | | 下文理解,公司也可以指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国资委 | 指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股东大会 | 指本公司的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指本公司的董事会。 |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本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财 | | |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 | |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享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待遇的 | | | 其他人员。 | | 跟投人员 | 根据本办法规定有资格参与跟投的公司员工。 | | 跟投 | 公司或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投资创新业务 | | | 时,由跟投人员跟进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创新业 | | | 务平台的权益,获取相关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 | | 跟投计划 | 公司组织跟投人员,通过跟投创新业务平台,由参 | | | 与跟投的人员享有创新业务平台未来发展的收益并 | | | 承担 ...
泰和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25 10:21
临时公告:2024-069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9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 序号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 | 1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 86,329.4983 | 万元。 | 86,294.5783 | 万元。 | | 2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 第二十条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 | | 86,329.4983 | 万股,全部为普通 | 86,294.5783 |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1 ) ...
泰和新材: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5 10:21
决议公告:2024-066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6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迟宗蕊女士召集,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届满,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及部分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 ...
泰和新材: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1-25 10:21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年11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本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6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8 | | (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8 | |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0 | | (三)结论性意见 11 | |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2 | | (一)备查文件 12 | | (二)咨询方式 12 | 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证券代码:002254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一、释义 | 泰和新材、本公司 | 指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激励 | 指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计划》 | |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 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 ...
泰和新材: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5 10:21
Somore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泰和新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或"公司")与本所签订 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就泰和新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就本次公司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及适用的其他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声明如下: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