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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八中—离任董事)
2024-04-28 08:2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沈八中,1959 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后学历。1999 年 11 月至 2017 年在美国博通公司任职,为美国博通公司杰出工程师、技术总监。现任西安电子 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通信领域中的信息论、信道 编码、信源编码和调制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工作,参与了众多世界标准的制 定,拥有众多美国专利。自 2020 年 10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薛文君女士、石军先生、丁劲松先生为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自同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就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 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2023 年度能够独立履行 职责,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 ...
ST宇顺: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8 08:25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及《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如下: |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 | --- | --- | --- | -- ...
ST宇顺: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8 08:2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 性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薛文君女士、石军先生、丁劲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饶艳超女士、沈八中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自同日起不再担任公 司的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均根据上述规定对其任职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提交 董事会。基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饶艳超、沈八中)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薛文君、石军、 丁劲松)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就 2023 年度 在任独立董事以及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 ...
ST宇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4-04-28 08:2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 宇顺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 是/否/不适用 | 说明 | | --- | --- | --- | |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 | | |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 | 是 | | | 并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 | | |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 | | | | 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 | 是 | | | 员。 | | | |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 | 是 | | | 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 | | |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 | --- | --- | | 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 | | | (1)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是 | | | (2)对外担保 | 是 | | | (3)关联交易 | 是 | | | (4)证券投资 | 是 | | | (5)风险投资 | 是 | | |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是 | | | (7)购买和出售资产 | 是 | | | (8)对外投资 | 是 | | | ( ...
ST宇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8 08:25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委托单位: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传真号码:(010) 85886690 网 址: http://www.Reanda.com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eov.cn)"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241第 0537 号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2023年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宇顺电子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宇顺电子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 ...
ST宇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8 08:25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15:0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 部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为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周一)15:00 开始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 ...
ST宇顺: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8 08:25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 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 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 11 月,原系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部下属的司局级事业单位,1999 年脱钩改制并更名为利安达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成功转制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 ...
ST宇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艳超—离任董事)
2024-04-28 08:2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艳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报告期内,本人 积极参加2023年度公司召集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现将2023年独立董事职责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饶艳超,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 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曾任南昌大学经济系教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 2005 年 6 月至今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同时担任上市公司雅本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61)的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10 月 15 日起担 任公司第五届 ...
ST宇顺: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8 08:25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 | 页次 | | --- | --- | | 一、专项审核报告 | 1-2 | | 二、附表 | 3-4 | 委托单位: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010) 85886690 网 > 址: http://www.Reanda.com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eov.cn)"扬 NIDA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我们 ...
ST宇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8 08:2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 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 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