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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9 13:49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931,720,68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持有的 1,561,100 股后的 930,159,5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26,975,666.37 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 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 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931,720 ...
和而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及人员名单
2024-03-29 13:4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及人员名单 二、其他可解除限售人员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岗位 | | --- | --- | --- | | 1. | 龙彩华 | 核心管理人员 | | 2. | 吴健红 | 核心管理人员 | | 3. | 霍志强 | 核心管理人员 | | 4. | 肖洪礼 | 核心管理人员 | | 5. | 朱明 | 核心管理人员 | | 6. | 范银星 | 核心管理人员 | | --- | --- | --- | | 7. | 张冲 | 核心管理人员 | | 8. | 陈远银 | 核心管理人员 | | 9. | 宗诚 | 核心管理人员 | | 10. | 刘严龙 | 核心管理人员 | | 11. | 王少春 | 核心管理人员 | | 12. | 王再平 | 核心管理人员 | | 13. | 皮林林 | 核心管理人员 | | 14. | 劳崮 | 核心管理人员 | | 15. | 王宏 | 核心管理人员 | | 16. | 庄奕鸿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17. | 邓宝宁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1 ...
和而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9 13:4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 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的发展。 一、2023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度,在全球形势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曲折前进, 多重困难挑战交织叠加的大环境下,公司依然凭借强劲的综合实力和优秀的产品 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外客户、拓 宽产品覆盖面,使得新客户和新项目订单迅速增长,并持续围绕智能控制器行业 端构建核心竞争优势,从各业务细分领域拓展市场份额,为企业经营赋能;在运 营管理上加大投入力度,持续推动全球化的产业布局,提升新产业板块的研发投 入,重视核心关键人才的引入和培养等,加快组织成长,落实战略部署;另外, 通过对研发体系、预算体系、运营体系、供应链体系进行优化,推动标准化体系 建设,持续提升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加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与经营韧性,为未来 新业务的快速成长及基础业务的份额提升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同时,公司持续推 动 ...
和而泰: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3-29 13:49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同意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由于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成导致未满 足行权条件的376.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1年1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
和而泰: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9 13:4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该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488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收费61,034.29万元; 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
和而泰: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9 13:49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本次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 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种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或保本型短期(一年内)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自有资金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 本数)(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额度为计算标准)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自有资金 20,000 万 元 ...
和而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而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9 13:49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Xi\,{\cal O}\,{\underline{{{-\,}}}}\,\vert\!\vert\!\vert\!\vert\,/\!\vert\!\vert\,/\!\Xi\,{\underline{{{-\,}}}}\,{\cal H}$$ 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和而泰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 ...
和而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3-29 13:4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在全球形势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曲折前进,多重困难挑战交 织叠加的大环境下,公司依然凭借综合实力和优质的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根据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50,741.97 万元,同比上升 25.8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3,142.8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4.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 29,484.9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1.85%。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2023 年 | 2022 年 | | 同比增减 | 2021 年 | | | --- | --- | --- | --- | --- | --- | ---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7,507,419,674.05 | 5,965,473,187.63 | 5,965,473,187.63 | 25.85% | 5,985,847,04 ...
和而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9 13:49
第五条 释义: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 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应参照本管理制度 的规定认真监督管理、执行。 本制度所称单项,是指单笔担保资产金额或者为某一公司累计担保金额。 本制度所指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 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议案时,董 ...
和而泰: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注销数量及人员名单
2024-03-29 13:4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姓名 | 职务岗位 | | --- | --- | --- | | 1. | 左勤 | 管理人员 | | 2. | 肖洪礼 | 管理人员 | | 3. | 龙彩华 | 管理人员 | | 4. | 朱明 | 管理人员 | | 5. | 吴健宏 | 管理人员 | | 6. | 霍志强 | 管理人员 | | 7. | 皮林林 | 管理人员 | | 8. | 曹敏峰 | 管理人员 | | 9. | 白清利 | 管理人员 | | 10. | 李竟 | 核心骨干人员 | | 11. | 张丽 | 核心骨干人员 | | 12. | 袁小青 | 核心骨干人员 | | 13. | 陈欢琴 | 核心骨干人员 | 首次授予部分: | 14. | 糜柳 | 核心骨干人员 | | --- | --- | --- | | 15. | 王刚 | 核心骨干人员 | | 16. | 杨芳 | 核心骨干人员 | | 17. | 张冲 | 核心骨干人员 | | 18. | 庄奕鸿 | 核心骨干人员 | | 19. | 任聪林 | 核心骨干人员 | | 20. | 余先华 | 核心骨干人员 |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