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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4-03-29 10:2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 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 除另有说明外,本上市保荐书所用简称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于数据中心(IDC)及新能源领域的智能网络能源供应服 务商。发行人研发生产的智慧电源及数据中心设备、光伏逆变器及储能设备、新 能源充电设备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一体化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各行业领域。 发行人坚持"市场导向+技术驱动"的发展思路,以"客户为本,匠心为质 ...
科士达: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3-29 10:27
证券简称:科士达 证券代码:002518 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四年三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08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已收悉。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发 行人"或"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发行人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下称"发行人律师")等相 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 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与《募集说明书》中 的含义相同。 本回复中涉及公司的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财务数据业经发行 人会计师审计,2 ...
科士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24-03-11 11:07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08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 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进行披露,并在披露后 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 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 ...
科士达_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2024-03-08 11:22
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4〕120008 号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问询问题。 1.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37,341.13 万元。截 至2023年9月 30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194,660.04万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为 10,028.54 万元,为一年内 到期的大额存单;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可转让定期存单账面余额为 42,240.47 万元。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对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 分别为 110,638.89 万元和 115,309.57 万元,销售占比分别为 25.14%和 28.34%。同期,发行人向第一大供应商采购电芯等原材 料金额分别为 71,473.21 万元和 78,953.99 万元,采购占比分别 为 24.23%和 29.04%。截至 ...
科士达: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4-01-28 08:3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23】第0683号 6-1-1 目 录 | 内 容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3 | | 二、已审财务报表 | | |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4-5 |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6-7 | | 3、合并利润表 | 8 | | 4、母公司利润表 | 9 |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 10 |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1 | | 7、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12-13 | | 8、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4-15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 16-71 | 6-1-2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23】第0683号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
科士达: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4-01-28 08:2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 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 除另有说明外,本上市保荐书所用简称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资料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 公司名称 |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英文名称 | Shenzhen Kstar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 ...
科士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4-01-28 08:2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02 1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科士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1 号),深 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 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 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 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
科士达: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28 08:2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声明事项 2 | | --- | | 释 义 4 | | 正 文 7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 |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人主体资格 8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9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3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4 | |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5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7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17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8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20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4 | |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5 | |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5 | | 十四、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5 | | 十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6 | |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27 ...
科士达: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4-01-28 08:2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本保荐人")接受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 司"、"科士达")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本保荐人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 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除另有说明外,本发行保荐书所用简称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3-1- ...
科士达: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1-28 08:2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 1 栋 4 楼 401、402 室)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四年一月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 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 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