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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00252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11 11:4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齐峰新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 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 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或证券机构 发行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理财、结构性存款、 收益凭证等产品。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额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 ...
齐峰新材(002521)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11 11:49
上会师报字(2025)第 2677 号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中国 上海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2677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齐峰新材(002521)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1 11:49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2676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2676 号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贵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③ 采用抽样的方式检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 ...
齐峰新材(00252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4-11 11:4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齐峰新材2025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投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 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造 成一定影响。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 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金融品交易业务来规避 汇率风险。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来减小、规避因外汇结算、汇 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主 ...
齐峰新材(002521)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11 11:49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2681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计师 事务所(特殊善通合伙) Centil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2681 号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 师 李 务所(特殊善通合伙) 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4年 12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24年度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齐峰新材(00252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新)
2025-04-11 11:48
(王新) 本人作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诚信勤勉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按时出席公司 2024 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本人任职 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会 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 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独立董事 | 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 --- | --- | -- ...
齐峰新材(00252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夏洋)
2025-04-11 11:4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夏洋) 本人作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诚信勤勉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按时出席公司 2024 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本人任职 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会 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 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 独立董 ...
齐峰新材(00252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宫本高)
2025-04-11 11:48
(宫本高) 本人作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诚信勤勉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按时出席公司 2024 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本人任职 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宫本高,1970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 计师。1990 年参加工作,1991 年调入山东理工大学,现任山东理工大学计划财 务处处长、山东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山东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监事。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 ...
齐峰新材(00252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1 11:46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宫本高、王新以及夏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
齐峰新材(00252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1 11:46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解释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 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 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本公司将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文件规定的 日期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