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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002547)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1 10:30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4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 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董事荣志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
春兴精工(00254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5-21 10:1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 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限尚未届满;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保证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效率,切实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 ...
春兴精工(002547)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21 10:1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五月 1 | 第一章 总 |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 ...
春兴精工(00254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5-21 10:1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 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的 ...
春兴精工(0025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1 10:1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依法在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份存管,公司将根据与证券登记公 司签订的股份保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 ...
春兴精工(0025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21 10:1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 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 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职责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 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苏州春兴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 董事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四条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 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五条 非职工代 ...
春兴精工: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6 13:40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大成 is Dentons' Preferred Law Firm in China.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3层(266061) Tel:0532-89070866 Fax:0532-89070877 www.dentons.com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春兴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从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春兴精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就本次会议 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 ...
春兴精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3:40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4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36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表股份 7,958,9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0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56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66,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753 人,代表股份 7,9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