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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2023-11-27 10:22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8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为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本次司 法轮候冻结的 7,500,000 股公司股份为梁金成先生委托给晶腾达行使的表决权 股份。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 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股东梁金成先 生持有 7,500,000 股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 股东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实际 | 轮候冻结 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 | 占公司 总股本 | 是否 为限 | 委托日期 | 轮候 | 轮候机关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
勤上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3-11-22 09:18
二、本案诉讼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 ( [2023]粤民申 15441 号),主要内容:"你公司因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2]粤 19 民终 13092 号民事裁定书(判决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 院已立案审查。" 三、其他说明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采取了包括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担保 物权确认纠纷诉讼等一系列措施。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东莞市晶腾达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代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了合计 4,786.84 万元损失保证金,作为弥补因标的资产抵押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相关 损失的保障。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向广东省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 ...
勤上股份: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3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3-11-06 11:16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 2023 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本财务顾问")接受 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收购人") 的委托,担任其收购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上市 公司"、"公司")的财务顾问。 2023 年 4 月 28 日,收购人公告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自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 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 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被收购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事宜,对 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的持续督 导期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开始。 通过日常沟通,结合上市公司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本财务 顾问出具 2023 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从 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持续督导意见。 一、本次收购及相关信息 ...
勤上股份(00263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16:00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是 否 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口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7.829.330.93 | 38. 59% | ...
勤上股份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10-27 08:51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以北,仙台大街以西仙台大街 3333 号润德大厦 C 区七层 717、719、720、721、723、725 室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 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3-3-1 | 声明 1 | | --- | | 目录 2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4 | |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4 | | (三)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5 | |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7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4 | |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4 | |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4 | | (三)发 ...
勤上股份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0-27 08:49
股票代码:002638 股票简称:勤上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Dongguan Kingsun Optoelectronic Co., Ltd.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 3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以北,仙台大街以西仙台大街 3333 号润德大厦 C 区七层 717、719、720、721、723、725 室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 ...
勤上股份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10-27 08:49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以北,仙台大街以西仙台大街 3333 号润德大厦 C 区七层 717、719、720、721、723、725 室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恒泰长财证券受勤上股份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晶腾达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审核规则》《保 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 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恒 泰长财证券和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严 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 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释义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一致。 3-1-1 | 明 声 | 1 | | --- | ...
勤上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3-10-24 10:17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京天股字(2023)第 168-3 号 致: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本所律师")接受东莞市晶 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或"收购人")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就收购人收购东莞 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事宜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法律意见书》,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 ...
勤上股份: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0-24 10:11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月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16号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精神,对本次收购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报告,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 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收购各方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亦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 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收购人提供。收购人已对本财务顾问做出承诺, 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 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 与收购人所披露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在与委托人接触后到担任财 ...
勤上股份: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2023-10-24 10:1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638 收购人: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65 号2 栋2118 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65 号2 栋2118 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 1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勤上股份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勤上股份拥有权益的 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在勤上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 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将导致收购人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比例由29.84%被动增加 至 30.05%,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