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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4-05-06 11:56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陈晓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凤形股份") 股份 722,03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7%)的股东陈晓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陈晓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其计划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主要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陈晓,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股东持股情况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陈晓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722,03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67%。 二、是否符合减持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均不低于首 ...
凤形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5-05 07:36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 应当在每 ...
凤形股份(002760)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0:25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1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140,336,217.54 | 165,423,948.43 | -15.1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 2,976,547.98 | 13,5 ...
凤形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0:25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重大决策项目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 了有效监督,现将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行为的基本评价 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未 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3次会议,监事会三名成员均亲自出席,对提 交监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 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各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 审议 | 监事会届次 ...
凤形股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凤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0:2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凤形股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对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09月08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988,706股,发行价格1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3,999,983.26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3,640,555.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0,359,427.94元。该募 ...
凤形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4-26 10:25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 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凤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 或市场业务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 司设立形式包括: (1) 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 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等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 含50%)或持有其股权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合法有效地运作企 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订、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 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 ...
凤形股份: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4-04-26 10:25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 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由董事会做出决议。 如果董事与该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则该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该董事会会 议由无关联关系的董事的过半数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无关联关系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 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下列对外担保事宜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 ...
凤形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10:25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应聘会计师事务所所需满足的条件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中国证券监督 ...
凤形股份: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6 10:25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3 年度公 司审计工作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 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要求,大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
凤形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6 10:25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本人李健作为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 公司运营情况,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专 业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健,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曾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现任上海金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裁。2024 年 1 月 23 日董事会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其他任 何职务。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