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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光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2 10:56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是董 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会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下称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 ...
卫光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2 10:56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审计委员会内部运作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 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中的 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下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
卫光生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2 10:56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 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如遇紧急 或特殊情况,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 举行。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 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 和主 ...
卫光生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2 10:56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 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
卫光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2 10:56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卫光生物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 ...
卫光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10:56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并制定了部分治 理制度。全体董事对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并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公司监事 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书面表 ...
卫光生物: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卫光生物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5 10:47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卫光生 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法律事项进行见 证并出具本法律意 ...
卫光生物: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5 10:44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12 月 15 日 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 3402 号公司综合 楼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 ...
卫光生物: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11-29 09:47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负责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大信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履行相应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 ...
卫光生物: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3-11-29 09:47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1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 号公司综合楼 4 楼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