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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3-26 11:34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1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 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 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 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 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 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 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该授 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 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 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 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 ...
芯瑞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3-26 11:3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 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 ...
芯瑞达: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瑞达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3-26 11:3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芯瑞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瑞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对芯瑞达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项目 | | |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 | | | 45,939.74 | | 减:发行费用 | | | | | 3,349.20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 | | | 42,590.54 |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 | | | 19,709.26 | |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 | | | ...
芯瑞达: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4-03-26 11: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在安徽芜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芜湖芯瑞达车载显示有限 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相关事宜。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20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芯瑞达车载显示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比例100%。 5、注册地址:安徽芜湖 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
芯瑞达: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3-26 11:34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芯瑞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4: 30 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 15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
芯瑞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3-26 11:3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 通讯方式召开,但会议主持人应当说明具体情况;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通讯方 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 视为出席了专门会议并同意专门会议决议内容。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 议时,可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七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该亲自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 能,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芯瑞达: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3-26 11:3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104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30Z1040 号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瑞达")董事会 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芯瑞达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芯瑞达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是芯瑞达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
芯瑞达: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3-26 11:3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 其明细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芯瑞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瑞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芯瑞达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事项进行了 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3,54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4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7 元 ...
芯瑞达: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3-26 11:34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 相关制度,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 勉尽责,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 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培训活动。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 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 排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 人签字。应独立董事的要求,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 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 ...
芯瑞达: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6 11:3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会 计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