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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2024年实现净利润1.10亿元 智慧校园龙头地位稳固
证券时报网· 2025-04-24 03:20
在非校园市场,公司依托技术复用优势拓展政企与农水领域,智慧政企解决方案收入占比达15.08%, 新增中韩石油化工、福耀玻璃(600660)等行业龙头客户;智慧农业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3%,在山西孝 义、河南伊川等地打造智慧灌溉、水肥一体化标杆项目,助力农业数字化转型。K12及中职市场新增客 户超1100所,"1+3"数字食堂监管平台在河南、湖北等地快速落地,覆盖700余所中小学,打开基础教育 信息化增量空间。 从政策层面来看,《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的发布,推动了教育信息化持续投入,为公司核心业务提 供长期赛道支撑。新开普前瞻性布局AI+教育,星普大模型实现校园私域数据本地化训练,降低高校算 力投入门槛;信创领域,南昌大学等项目完成全场景可信支付覆盖,适配国产化技术体系,契合国家信 息安全战略。 作为国内高校智慧校园领域龙头,新开普在校园信息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超过40%,业务覆盖清华大 学、北京大学等千余所高校。2024年,公司持续深化"码卡脸"一校通等核心解决方案,"码卡脸"一校通 平台新增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等近40所高校客户,老客户升级改造项目近50所,在 生物识别支付(如北京科技大学掌 ...
AI应用概念股盘初下挫,新开普跌超7%
快讯· 2025-04-24 01:56
AI应用概念股盘初下挫,新开普(300248)跌超7%,新国都(300130)跌超6%,新致软件、每日互动 (300766)、拓尔思(300229)等多股下挫。 ...
新开普(300248)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3 12:36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5-009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董事陈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维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及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 ...
新开普(300248)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23 12:35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5-013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6,348,3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8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为人民币 38,107,871.44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开 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 ...
新开普(30024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12:35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终止 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发表核查意见: 在公司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的情 况下,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不影 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勤勉尽责,相关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 股东创造价值。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 1 页 共 1 页 ...
新开普(300248) -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2025-04-23 12:35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5-021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 六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 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对于 29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962.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与之配套的《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 ...
新开普(300248)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3 12:32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692 号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二、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692 号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本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 ...
新开普(300248)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3 12:32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691 号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13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691 号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
新开普(300248)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3 12:32
植德律师事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Tree Law Offices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3]017-4 号 二〇二五年四月 植德(证)字[2023]017-4 号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邮编: 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No.1 Dongzhimen SouthStreet, Dong cheng District,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新开普"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实行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称"本次激励计划 ...
新开普(30024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永明)
2025-04-23 12:28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永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本人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 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朱永明先生,1963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郑州大学管理学院二级教授、博 士生导师,郑州大学 EWTO 学院执行院长,河南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