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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5 13:37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职务导致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以及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
苏交科: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15 13:37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4-012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13,1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关联交 | | 关联交 | 关联交 | | 截至披露 | 上年发生 | | --- | --- | --- | --- | --- | --- | --- | | 易类别 | 关联人 | 易内容 | 易定价 | 预计金额 | 日已发生 | 金额 | | | | | 原则 | | 金额 | | | |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珠 | | | | | | | | 实集团董监高控制或担 | 提供 | | | | | | | 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苏交科: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15 13:37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衡专字(2024)00431 号 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 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衡 审字(2024) 00969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8 号)的要求,贵公 司编制了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 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 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贵公司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 重大不一致的情 ...
苏交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13:37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4-008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其中董事郑洪伟先生、董事吴翔先生、董事韩巍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大鹏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董事会在听取了公司总裁朱晓宁先生汇报的《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后认 为:2023 年度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的各 ...
苏交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5 13:37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 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做到周密计划、精打 细算、规范运作,正确把握投资时机和投资进度,正确处理好投资金额、投入产出、投 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 ...
苏交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13:3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苏交科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 ...
苏交科: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5 13:37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实现投资决 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交易"之一。对外投资类型含委托理 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股权类权益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合伙企业、民办非企业法人等主体的投资,其具体形式包括出资,被 投资主体的股权/权益变更,增加或减少对被投资主体的出资额,被投资主体分 立、合并、解散、注销等。但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二 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 ...
苏交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5 13:37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 ...
苏交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5 13:37
第一条 宗旨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证券部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四个季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 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 ...
苏交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13:3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规定,对苏交科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 见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公司全资子公 司苏交科集团广东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广东检测")在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