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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10:26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为本委员会的协助单位,董事会秘书为 ...
天华新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10:26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 ...
天华新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10:26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职责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 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苏州天华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 ...
天华新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12月)
2023-12-25 10:26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 | 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 | | --- | --- | | 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 | 审核意见。 | | 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 …… | | …… |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公司因生产 | |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公司因生 | 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 | 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 | 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 | 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 | 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 | | 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 | 会特别决议审议。其中,对现 ...
天华新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10:2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 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包括本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独立董事 ...
天华新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10:26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天华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第五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六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 ...
天华新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10:26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本人的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
天华新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10:24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 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情形; (三)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 (四)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 (五)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 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 ...
天华新能:关于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2.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2023-12-08 09:44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7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 2.5 万吨 电池级氢氧化锂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2.5万吨电池 级氢氧化锂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对应的募集资金已 按规定使用完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公司对"宜宾市伟能锂业科 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 2.5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进行结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220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29.72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52.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6,599.94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2,453.1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4,146.83 万元 ...
天华新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12-04 09:34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6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12月4日,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271,9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37,537,178股的0.27%。最高成交价为25.36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24.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6,649,080.7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9.5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