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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3-11-15 10:31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 个交易日(即2023年11月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 --- | --- | --- | | 1 | 裴振华 | 196,835,843 | 23.50 | | 2 | 容建芬 | 67,471,304 | 8.06 |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266,424 | 1.82 | | 4 | 赵阳民 | 10,420,000 | 1.24 | | 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 | 6,847,650 | 0.82 | |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 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996,433 | 0.7 ...
天华新能: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3-11-15 10:31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5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9.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9.5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797,469股至6,329,113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 比例为0.45%至0.7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减持 公司股份计划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 ...
天华新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11-10 10:11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3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9.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9.5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797,469股至6,329,113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 比例为0.45%至0.7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或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公司董 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天华新能: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1-10 10:1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陈雪荣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 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4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2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
天华新能: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1-10 10:11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1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3 年 11 月 4 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 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 购公司股份,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 ...
天华新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10 10:11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 远健康发展。 3、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公允、合 理。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 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 ...
天华新能: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29 07: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0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 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股份回购。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裴振华先生《关于提议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裴振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有效增强投 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裴振华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减 ...
天华新能(300390)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3 16:00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是 否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3-067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 | --- | --- | --- | --- | |------------------------------------------------------|------------------|-------------------------|------------------|------ ...
天华新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3 11:21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黄学贤 龚菊明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 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埃米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为保 ...
天华新能: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华新能子公司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3-10-23 11:2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新能"或者"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天华新能子公司受让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裴振华先生拟签署《苏州天创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将其持有苏州天创 73.75%合伙 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给天华投资。 2、本次交易对方裴振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裴振华先生为公司关联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