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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1 07:58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 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与所处的 环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 有效运行,确保了公司的稳定经营,现就公司 2023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自 我评价。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蓝思国际(香港) 有限公司、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蓝思科 技(昆山)有限公司、长沙蓝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蓝思智控(长沙)有限公 司、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蓝思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蓝思精密(东莞) 有限公司、长沙蓝思阳光宝贝幼儿园有限公司、蓝思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湖南蓝 思新能源有限公司;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专业人士合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长 沙永安新材料有限公司,蓝思智能机器人(长沙)有限公司;蓝思旺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下设控股合资公司湖南蓝 ...
蓝思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1 07:58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变更日期及原因 (二)变更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 (三)变更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 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 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
蓝思科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1 07:58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思科技公司或公司)2023 年财务报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蓝思科技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 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表合并对象和合并范围 | 母公司: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全资子公司: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 | | 全资子公司: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 全资子公司: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 全资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 | 全资子公司: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蓝思) | | 全资子公司:Lens Technology, Inc. | | 全资子公司:蓝思旺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 全资子公司:蓝思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蓝思) | | 全资子 ...
蓝思科技: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1 07: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效实施。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 ...
蓝思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1 07:58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证信 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限 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和 市场行情确定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
蓝思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1 07:58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循《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能,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职能作用,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 情况汇报如下: 一、日常工作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23年召开的全部11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 股东大会。 (二)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3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3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蓝思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07:58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10:00,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 南园总部办公大楼董事办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 长周群飞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说明 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同意通过本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独立董事杨松柏先生、万炜女士、 ...
蓝思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07:58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11:00,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 园总部办公大楼董事办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或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旷洪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汇报 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同意通过本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1 ...
蓝思科技: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7:5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 "保荐机构")作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思科技"或"公司")2020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对《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 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程序与方法 1、评价范围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集团总部、各子公司、合资公司及其下设的各业 务部门,2023 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