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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300499)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4 15:0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陈惠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2. 本次监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 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陈惠军先生主持。 5.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
高澜股份(300499)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4 15:03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董事会。 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 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有成效 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
高澜股份(300499) -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5-04-24 15:02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50,322,088.12 元 , 2024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45,705,405.44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母公司 2024 年度 未实现盈利,因此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37,036,096.75 元,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 616,845,473.97 元。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分 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 ...
高澜股份:2024年报净利润-0.5亿 同比下降56.25%
同花顺财报· 2025-04-24 14:59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报告期指标 | 2024年年报 | 2023年年报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年报 | | --- | --- |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600 | -0.1000 | -60 | 1.0000 | | 每股净资产(元) | 4.43 | 4.59 | -3.49 | 4.74 | | 每股公积金(元) | 1.19 | 1.19 | 0 | 1.24 | |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02 | 2.19 | -7.76 | 2.38 |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 - | - | - | | 营业收入(亿元) | 6.91 | 5.73 | 20.59 | 19.04 | | 净利润(亿元) | -0.5 | -0.32 | -56.25 | 2.87 | | 净资产收益率(%) | -3.66 | -2.23 | -64.13 | 24.08 | | 名称 | 持有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增减情况(万 | | --- | --- | --- | --- | | | | (%) | 股) ...
高澜股份(300499)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用情况汇总表、关联交易情况汇总表,杜绝"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现 象的发生。 第三章 公司董事会和高管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切实履行防止主 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职责。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长 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工作小组。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该小组是防止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机构。领导小组负责拟定防止主要股东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及其修改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指导和检查经理 层建立的公司防止主要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 措施,并对定期报送监管机构及公开披露的主要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按照各自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关 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 为。公司对与主要股东及关联方有关的货币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资金审批 和支付流程进行管理 ...
高澜股份(300499) -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 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 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 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 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 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 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 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一)公平、公正、公 ...
高澜股份(30049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 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 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 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 ")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 ...
高澜股份(30049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 ...
高澜股份(30049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司 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五) 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信息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 ...
高澜股份(30049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