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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30049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 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及其他适当的方式加强 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在投资者中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二)形成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 (三)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1 (一)充分保证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遵守 ...
高澜股份(300499)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8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21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9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30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34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40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44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6 ...
高澜股份(30049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 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 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持有其股权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 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 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 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 ...
高澜股份(30049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 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 有关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含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各级分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 ...
高澜股份(300499)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 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 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
高澜股份(30049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 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建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 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薪酬方案和薪酬 考核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货币形式发放 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条 适用本细则所称薪 ...
高澜股份(300499)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 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 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 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内突然 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 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 ...
高澜股份(30049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 知识;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四章 有关董事会和股东会事项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有关会议, 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 担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
高澜股份(30049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治国)
2025-04-24 14: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治国) 本人作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 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行职责,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治国,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 伊利诺伊理工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 从业资格。本人曾任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沐阳律师事务 所主任、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
高澜股份(300499)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的规范性, 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预告、 财务数据、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本制度所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告。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