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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及承诺函
2024-09-11 10:3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重大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及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2023 年 10 月 24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10 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广州高澜 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对高澜股份 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自通过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审议之日(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期间相关会后 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专项核查意见及承诺 ...
高澜股份: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2024-09-11 10:33
一、变更原因 原签字律师邹云坚因个人原因从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离职。 二、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发行人"或"本 公司")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2023 年 10 月 24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10 号)。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律师事务所。本次变 更前,签字律师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邹云坚律师、黄超颖律师,现变更为北 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周江昊律师、黄超颖律师。 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之盖章页) 周江昊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今后签署材料 ...
高澜股份: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更新)
2024-09-11 10:33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 3 号) 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更新)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零二四年九月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公司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 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投 ...
高澜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9-11 10:3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 3-1-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本保荐人"、"保荐人")接受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公司"、"高澜股份")的委托,担任其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本保荐人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 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吴卫华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吴卫华先生,2005 年从事投行业 务,保荐代表人、注 ...
高澜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尽职调查报告
2024-09-11 10:33
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尽职调查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九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2023 年 10 月 24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10 号)。 发行人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上半年, 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28,262.53 万元,同比上升 8.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71.31 万元,同比上升 23.30%。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创业板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
高澜股份: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及承诺函
2024-09-11 10:33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创业板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之 专项核查意见及承诺函 二〇二四年九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创业板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之 专项核查意见及承诺函 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3 年度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2023 年 10 月 24 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10 号〕。 2023 年 11 月 1 日,本所对高澜股份 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项目自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议之日(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期间相关会后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专项核查意见及承诺函。 2024 年 4 月 26 日,发行人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 ...
高澜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11 10:33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等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会后重大事项分别出具了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 并对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2024 年 9 月 12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的申请于2023年8月23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3 年10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
高澜股份: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09 12:14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 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 务所接受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 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 及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依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 ...
高澜股份(300499) - 关于参加2024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4-09-09 12:14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公告 关于参加2024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东证监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坚定信心 携手共进 助力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2024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月活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4年9 月12日(星期四) 下午15:30-16:30。届时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总经理兼财务 总监关胜利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杨阳女士将通过网络互动形式就2024年半年度业 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 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