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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YANG XINGQI PHARMACEUTICAL CO.(3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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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08: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子公司沈阳兴齐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88%,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8.3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一)决策管理 公司设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凡 ...
兴齐眼药: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08: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4-016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曲晓禹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通 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 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3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曲晓禹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
兴齐眼药: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8 08: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严格 履行《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沈阳兴 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 职权,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 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现将董事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3 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总体发展战略及董事会 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有序推进并落实各项重要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巩固核心竞争优势,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优 化客户结构,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保持稳定增长,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收 入 1,467,569,910.64 ...
兴齐眼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8 08:14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度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991 号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 药")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989 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兴齐眼药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
兴齐眼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8 08:14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4-017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43 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763,28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669,492.10元,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81,870,425.73 元(已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全部到位,相应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987 号验资报告。 (二)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599,669,492.10 | | 减: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含增值税) | 19,959,066.37 | | 募集资金净额 | 579,710,425.73 | | 年度置换预先投 ...
兴齐眼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08: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 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763,28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669,492.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0,179,086.7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全部到位,相应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计 ...
兴齐眼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地)
2024-04-18 08: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地) 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沈阳兴齐眼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地,195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毕业 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 ...
兴齐眼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8 08: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 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 ...
兴齐眼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18 08: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990号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齐眼药"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 ...
兴齐眼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18 08:14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4-02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的"新药研发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763,28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669,492.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0,179,086.77 元。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