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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YANG XINGQI PHARMACEUTICAL CO.(3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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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忠诚)
2024-04-18 08: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忠诚) 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沈阳兴齐眼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忠诚,197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毕 业于大连海事大学国际经济法 ...
兴齐眼药: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8 08: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 ...
兴齐眼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08: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763,28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669,492.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0,179,086.7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全部到位,相应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 ...
兴齐眼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08: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公司"或"发行人")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兴齐眼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43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763,28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669,492.10元,实际收 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1,870,425.73元(已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上述募集 资金于2021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相应实 ...
兴齐眼药: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8 08:14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4-018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并提交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 ...
兴齐眼药: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8 08:14
经核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地先生、王忠诚先生、戴晓滨先生及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先梅女士、孔晓燕女士、戴晓滨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李地先生、王忠诚先生、戴晓滨先生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先 梅女士、孔晓燕女士、戴晓滨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
兴齐眼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8 08:1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会成 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本制度第五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会计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
兴齐眼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08: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 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 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 决策的水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可以设副 董事长1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原则上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如有必要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六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兴齐眼药: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18 08: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拟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 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共 3 人,出席本次会 议的独立董事共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徐先梅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
兴齐眼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晓滨)
2024-04-18 08:14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戴晓滨) 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沈阳兴齐眼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戴晓滨,195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毕 业于沈阳药科大学药学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