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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博)
2024-04-24 12:2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程博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1、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5%或以上 公司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单位任职。 2、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程博,男,197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高级会计师,硕士生导师,南京审计大 学智能会计与内部控制研究院环境管理 ...
雷迪克: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2:2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线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a Xinye Road, Qu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579000 www.zhcpa.cn 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 (http 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4]5194号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克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雷迪克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
雷迪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伟华)
2024-04-24 12:21
1、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5%或以上 公司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单位任职。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陈伟华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 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陈伟华,女,独立董事,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学位,法学教授,兼职律师,仲裁员。现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教 师,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校信息化与法治发展研究所所长,校妇联副主席(兼 职)。曾获省级教学名师奖、市级杰出中青年法律工作者、 ...
雷迪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2:2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主动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履职过程中需要的信息 ...
雷迪克: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2: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克"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20 年 1 月 13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雷迪克节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86 号) 的批复意见,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8,8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8,500,000.00 元。截 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88,500,000.0 ...
雷迪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8 10:1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
雷迪克: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8 10:17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沈仁荣 4、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 会决议。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 ...
雷迪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02 10:26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4-007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 司浙江精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峰")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6 号《关于核准杭州雷迪克 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杭州雷迪 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面 ...
雷迪克: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2 10:26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4-006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 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许玉萍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沃德汽 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杭州大恩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博明逊进出口有限 公司及浙江精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合计拟使用各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 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 3 ...
雷迪克: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4-02 10:26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 议 决 议 (2024 年 4 月 2 日)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沃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 司、杭州大恩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博明逊进出口有限公司及浙江精峰汽 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合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各商业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 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名赞成;0 名弃权;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