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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晨股份(300873)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18 14:24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 年期初占 2024 | 2024 年度占用累 计发生金额(不含 | 2024 年度占 用资金的利 | 年度偿还累 2024 | | 年期末占用 2024 | 占用形 | 占用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资金余额 | | | 计发生金额 | | 资金余额 | 成原因 | 质 | | | | 联关系 | 目 | | 利息) | 息(如有) | | | | | | | | 深圳市赛联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920,084.14 | 66,996.08 | - | 1,075,194.57 | | 5,911,885.65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 | | | 深圳市光明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171,082,750.11 | - | 170,716,263.22 | | 366,486.89 | 往 ...
海晨股份(300873) -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18 14:21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 总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 股份 | 3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 25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5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9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4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7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 ...
海晨股份(30087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18 14:21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 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做的各 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关注其他相关 人士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及授权 第五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 ...
海晨股份(30087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8 14:21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晨股份")董事会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左新宇先生、杨远贵先生、Yan Jonathan Jun 先生均能够胜任独 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1 ...
海晨股份(300873) - 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18 14:21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与公司章程所称经理(经理)相对应(副经理与公司章程所 称副经理)。 第四条 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经理在执行业务范 围内,是公司行政工作负责人。 第五条 本细则是经理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4 月 18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经理行为, 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 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班子及任期 第六条 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经理、副经理、财务 总监。除经理外,其余各职位通称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 ...
海晨股份(30087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18 14:21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4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其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 ...
海晨股份(30087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18 14:21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4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及利 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 ...
海晨股份(300873)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18 14:21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4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海晨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的专门机构,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1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
海晨股份(30087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18 14:21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4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 ...
海晨股份(300873)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左新宇)
2025-04-18 14:21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 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左新宇:中国国籍,1977 年生,北京交通大学物流工程硕士研究生。2000 年至 2006 年担任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发展中心主任科员;2006 年至今任职中国 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执行副会长;兼任西上海(605151)独立董事、 三羊马(001317)独立董事、北京中物联会展有限公司董事。自 2022 年 5 月 12 日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