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Wellsun Intelligent Technology (30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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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胜智能: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13:52
证券代码:300882 证券简称:万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7 组织形式 | 年 | 月 | 18 | 日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 ...
万胜智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2 13:52
2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是 | | | --- |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查阅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 | | | | 的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 |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 | 是 | | | 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 | 是 | | | 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是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是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是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 不适用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
万胜智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4-22 13:52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 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备 案事宜,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负 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工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 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 工作。 公 ...
万胜智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22 13:5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证券部 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 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 ...
万胜智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3:52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胜智能"或"公司")2020 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313,400 股,每股面值人民 ...
万胜智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4-22 13:52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 东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胜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 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 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监事特指非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 更换,不 ...
万胜智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2024-04-22 13:52
证券代码:300882 证券简称:万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胜智能")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关联董事陈东滨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杭州万胜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胜物联")2024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 | 关 | 联 | 关联交易 | 实际发 | 预计金 | 实际发 | 实际发 | 披露日 | | --- | --- | --- | --- | --- | --- ...
万胜智能: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2 13:52
万胜智能 300882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万胜智能 300882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 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有效的内部控制也仅能对内部控制目标提供合理而非绝对的 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 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 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2 万胜智能 300882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
万胜智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2 13:52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 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指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 同)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 息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下同)、公司主要股东及有可能接触相关信息的相关人员。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 准确、全面、完 ...
万胜智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4-22 13:52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四条人员组成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 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万 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