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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6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是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 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是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其他人共同经营;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
朗特智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6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 公道。 (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 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 ...
朗特智能: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1-14 10:44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 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修订并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修订或制定 |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
朗特智能: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1 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10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1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7 | | 第一节 | 董事 17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0 | | 第三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6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8 | | 第一节 | 监事 2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9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0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3 | | 第三 ...
朗特智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 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委员会全体委员 过半数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时,由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 ...
朗特智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确定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 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 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委员会全 体委员过半数产生。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 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届 满前,可提出辞职,同时,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 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委员会委员不得被 ...
朗特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4 10:44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0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欧阳正良、独立董事杨小平、李鹏志、王茂祺以 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 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 所属子公司202 ...
朗特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14 10:44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且同意将此项议 ...
朗特智能: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1-14 10:44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 第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 | 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嵌入式软件的研 | 一般经营项目是:嵌入式软件的研发与 | | 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 | 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 | | 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房屋租赁、设 | 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房屋租赁、设备租 | | 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活动)。许可经 | 赁(不含融资租赁活动)。光伏设备及元 | | 营项目是:电子配件、新型电子元器件 | 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变 | | 的生产与销售;家用电器控制板、通讯 | 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除依法 | | 电源、电子配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生 |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
朗特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朗特 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 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