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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1-14 10:4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朗特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5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6.52 元/股,截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止,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 ...
朗特智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 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 事会(或执行董事)、股东会(或股东)审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五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 ...
朗特智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1-14 10:44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年度 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 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 ...
朗特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4 10:44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 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 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 ...
朗特智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含控股子公司)的债务向 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 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 ...
朗特智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朗特智能控 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的职 责。 第四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公司职工代 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八条 监事任 ...
朗特智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2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 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 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 员会的运作。 第二章 董事会提案 第四条 在发 ...
朗特智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14 10:41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 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 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 性投资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发展项目进行审查,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人数为三人。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过半数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 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 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发展战略、 ...
朗特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1-14 10:41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5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6.52元/股,截至2020年11月26日止,本次发 ...
朗特智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3-11-02 11:14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3、本次预留归属股份的流通上市日为:2023年11月6日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