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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3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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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30092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4-28 08:26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使独立董事更有效地履行职责和科学决 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法本信息(300925) -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8 08:26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专门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活动、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实施监督。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 表的比 ...
法本信息(3009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8 08:26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
法本信息(3009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2025-04-28 08:2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 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修订)《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法 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事务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 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 职责。 公司应在年 ...
法本信息(300925)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8 08:2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五条 所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 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持有股 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 的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 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 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
法本信息(30092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4-28 08:2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 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 判断并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 ...
法本信息(300925)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08:26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有三位独 立董事,分别为胡振超先生、黄幼平女士、米旭明先生,三人在 2024 年度任职 时间均为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董事会 公司于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 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胡振超先生、黄幼平女士、米旭明先生不存在任何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
法本信息(30092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4-28 08:26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及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 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 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 ...
法本信息(3009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8 08:26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 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八)向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等工作机构了解情况或者提出有关课 题; (一)主持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及时 ...
法本信息(30092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米旭明)
2025-04-28 08:26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米旭明)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米旭明,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人先后担任厦门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英国埃克 塞特大学(University of Exeter)会计系访问学者、深圳大学讲师、深圳大学副教 授。现任深圳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深圳大学风险研究中心副主任、深圳 市经济特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法本信息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1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