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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3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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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3009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8 08:2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 (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 相关人员; (五)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达到证券 ...
法本信息(30092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8 08:26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和监督功能,促进公司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做 到审计工作事前准备、审计过程执行到位、审计事项后续改进的全面开展,确保 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及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 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 ...
法本信息(30092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幼平)
2025-04-28 08:26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黄幼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新财富董秘名人堂成员。本人先后就职于福建紫天 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职位。现任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法本信息独立董事、安徽富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1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幼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法 本信息")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 ...
法本信息(3009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8 08:2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解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 所。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 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满 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要 求;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法本信息(30092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4-28 08:25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市法 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在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为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或监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 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 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 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的 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所称监事特指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监事(以下简称"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由公司工会或职工代表 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 ...
法本信息(30092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8 08:25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与监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并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管 理制度对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以下简称"下属企业")的经济和管理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向被审计单 位或组织提供与所审查的活动有关的分析、评价和建议,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 法 ...
法本信息(30092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4-28 08:2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 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 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合法合规,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 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当 ...
法本信息(30092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8 08:25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 理及经理层的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法本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诚信、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 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 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 拒 ...
法本信息(30092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振超)
2025-04-28 08:25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振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法 本信息")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有关规 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 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报告期内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胡振超,197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本人先后就职于中 ...
法本信息(300925)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08:25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1,078,584,931.47 | 1,000,116,228.50 | 7.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