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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而达: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4-19 1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兼顾投资者合理投资 回报及公司持续良好发展的原则,从保护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发,按照《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三年(2023- 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 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 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 报规划和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是公司在遵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基 ...
恒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9 1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连续多年聘请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根据《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具体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一)机构基本信息 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 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伟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芹、项目质 量复核人叶春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监 ...
恒而达: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傅元略)
2024-04-19 10:11
本人傅元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9月出生,博士研 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除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之外,本人还同时兼任爱德力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和元创百融智 能科技研发(厦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傅元略) 本人作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下,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3年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 ...
恒而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0:11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福 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华泰 联合对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 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恒而达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包括: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五家控股子公司莆田市恒达智能装 备有限公司、莆田万兴物流有限公司、莆田市恒而达工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恒而达(福建)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市锦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 ...
恒而达: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1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陈工先生、陈菡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2024 年 04 月 19 日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恒而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19 10:1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恒而达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3 号文《关于同意福建恒而 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45 元。公司 于 2021 年 2 月实际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67 万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
恒而达: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1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职道德和信誉,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 能力; (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 质量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专业团队,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条件。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
恒而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9 10:11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12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3号文《关于同意福建恒而 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福建恒而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45元。公司于2021年2月实际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931,500.00元, 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1,395,635.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439,535,864.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18号《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 ...
恒而达(30094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9 1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009 2024 年 04 月 20 日 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 目录 | | --- | | 第一节 |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 | --- | --- | --- | | 第二节 |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 | 第三节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 | 第四节 | 公司治理 | 37 | | 第五节 |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4 | | 第六节 | 重要事项 | 59 | | 第七节 |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3 | | 第八节 |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1 | | 第九节 | 债券相关情况 | 82 | | 第十节 | 财务报告 | 83 |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备查文件目录 1 ...
恒而达: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4-04-03 08:24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05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 --- | --- | --- | --- | --- | | 3 | 锯切工具生产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莆田荔城支行 | 145030100100419385 | 本次注销 | | 4 | | 智能数控装备生产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 1405010229022082017 | 前次已注销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 1405010229022082141 | 前次已注销 |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号)核准,福建恒而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667万股,发行价格为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