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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5-04-21 15:03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恒辉 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对《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范佳佳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其具备行使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提名范佳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经审阅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王鹏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 具备行使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 ...
恒辉安防(30095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恒辉安防(30095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利益,规范公司担保行为,防范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 1 恒辉安防(30095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对 ...
恒辉安防(300952)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秀挺)
2025-04-21 15:03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秀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始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权。2024 年度,本人主动了解公司发展状况和经营信息、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部分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 度履职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袁秀挺先生,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 博士后,现任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理事、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等学术职务。1994 年 8 月至 1997 年 2 月,就职于化 工部成都有机硅研究中心,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2003 ...
恒辉安防(30095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恒辉安防(30095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及当事人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采取回避原则;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 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 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监管 部门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 ...
恒辉安防(3009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恒辉安防(300952)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议事效率,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 东会,并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 出席股东会的股 ...
恒辉安防(30095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恒辉安防(30095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江 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
恒辉安防(300952) -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04-21 15:03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 开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王 朝生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基于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 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
恒辉安防(30095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恒辉安防(30095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江苏恒辉安防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须经股东会批准,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
恒辉安防(30095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恒辉安防(30095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
恒辉安防(300952) -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1 14:35
| 证券代码:300952 |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 公告编号:2025-03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48 | 债券简称:恒辉转债 | |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 号)核准,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