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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2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
雅创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委派。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雅创电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 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 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 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 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1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雅创电子: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以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 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 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在《创业板规范运 作指引》规定的情形下,适用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
雅创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
雅创电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10-29 11:0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雅 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创电子"、"上市公司"、"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雅创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雅 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99 元, ...
雅创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 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 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六条 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总监与负责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 展工 ...
雅创电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10-29 11:0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币。 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 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雅 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创电子"、"上市公司"、"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雅创电子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 ...
雅创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则该子 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与他人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建设时,该合资公司应当参 考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 ...
雅创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4.10(修订版)
2024-10-29 11:0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 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适用本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所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法》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律意识 和现代企业经营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