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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眼科: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8-29 08:43
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何氏眼科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坚刚 | 联系电话:010-57058322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封江涛 | 联系电话:010-5705832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 | --- | --- | --- | | 公司股东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 定、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 | 是 | 不适用 | | 承诺 | | |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 是 | 不适用 | | 诺 | | | | 利润分配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 明 | | | | | | | | | --- | --- | --- | --- | ...
何氏眼科: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8-29 08:4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单位:万元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 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何氏眼科"、"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何氏眼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4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625.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费用后募 ...
何氏眼科: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6月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9 08:43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024 年期初 | 2024 年 1-6 | 2024 年 月 1-6月份往 | | 2024 年 | 2024 年 | 6 | 往来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 | 上市公司核算 | 往来资金余 | 份往来累计发 | 来资金的 | | 1-6 月份 | 月末往来 | 往来形成 | (经营性往来、 | | 往来 | | 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额 | 生金额(不含利 | 利息(如 | | 偿还累计 | 资金余额 | 原因 | 非经营性往来) | | | | | | | 息) | 有) | | 发生金额 | | | | | | 辽宁睿目商贸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0 | | - | - | 1.00 | |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海南蜻蜓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0.10 | | - | - ...
何氏眼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9 08:43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何 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4-030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 编制《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 ...
何氏眼科: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9 08:43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4-032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规定, 将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4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625.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431. ...
何氏眼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9 08: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4-035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 ...
何氏眼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29 08:43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4-033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以及为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 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 ...
何氏眼科: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26 1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 2,722,719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分红派息将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158,026,47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722,719 股后的 155,303,752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50416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155,303,752 股×6.050416 元/10 股=93,965,230.59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和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 =93,965,230.59 元÷158,026,471 股×10 股=5.946170 元/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 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 盘价- ...
何氏眼科: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6-20 08:17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4-026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7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均包含本 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 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6)。 截至2024年6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
何氏眼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9 10:35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4-025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召 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