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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科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5月制定)
2024-04-22 14:41
2024 年 4 月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选聘方式、程序及要求 | 2 | | 第三章 | 解聘、改聘事务所程序及要求 | 6 | | 第四章 | 信息披露、信息安全及其他 | 7 | | 第五章 | 附则 | 7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 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 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
唯科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建宏)
2024-04-22 14:41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戴建宏,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硕士,正高级 会计师职称,福建省会计咨询专家,福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现任四三九九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厦门市思明区四三九九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西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以及本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建宏)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戴建宏,作为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 予的权利和义务。本人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财务 状况的变化、利润构成及其影响因素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 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 ...
唯科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2024-04-22 14:41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5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4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 5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9 | | | 第一节 | 股东 | 9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7 |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8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0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3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8 | | | 第一节 | 董事 | 28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1 | | 第六章 |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7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39 | | | 第一节 | 监事 | 39 | | | ...
唯科科技: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14:41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336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6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08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 ...
唯科科技: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2 14:41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2.07 万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 ...
唯科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2 14:41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会所")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 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 | | | 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 | 首席合伙人 | 梁春 | | |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 | 270人 | | 2023年末 执业人员 数量 | 注册会计师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 1471人 1141人 | | |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 2022年业 | 业务收 ...
唯科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4:41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 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 核,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除因主动辞职等原因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外,本次拟归属的 230 名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23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 ...
唯科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2 14:41
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52 号-1156 号(双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 现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元梧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 ...
唯科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
2024-04-22 14:41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5 月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职权 1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权限 2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授权 5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会议制度 6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6 | | 第七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7 | | 第八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9 | | 第九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3 | | 第十章 | 会议记录 16 | | 第十一章 | 附 则 17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
唯科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
2024-04-22 14:41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5 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 1 | | 第三章 | 董事会的职权 | 3 | | 第四章 | 董事会的权限 | 4 | | 第五章 | 董事会的授权 | 5 | | 第六章 | 董事会会议制度 | 6 | | 第七章 | 董事会秘书 11 | | | 第八章 | 附 则 13 |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