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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shan Asia Aroma (3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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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04-21 07:40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予的权益 数量(股) | 占授予权益总量 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 1 | 汤建刚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102,900.00 | 11.79% | 0.13% | | 2 | 方龙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60,000.00 | 6.87% | 0.07% | | 3 | 陈清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60,000.00 | 6.87% | 0.07% | | 4 | 盛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60,000.00 | 6.87% | 0.07% | | 5 | 夏雪琪 | 董事 | 中国 | 15,000.00 | 1.72% | 0.02% ...
亚香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1 07:40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 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经公司慎重评估,提议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 ...
亚香股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1 07:4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15Z014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 1-6 | | 序号 1 | | | |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15Z0140 号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香股份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亚香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亚香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
亚香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07:40
[2024]215Z0178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 | | ੇ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8 | | 10 | 叶冬起集附让 | 0 06 | 容诚审字[2024]215Z0178 号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5 及附注五、37。 我们审计了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香股份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
亚香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1 07:40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 2023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 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 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历次会 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 | --- | --- | - ...
亚香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07:40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要求,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刘文先生、王俊先生,李群英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文先生、王俊先生、李群英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亚香股份: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4-11 07:58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发生变更,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 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招商证券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震川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20.0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6,79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4,701,898.5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2,094,101.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 ...
亚香股份: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3-22 07:44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昆山亚香 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2 号) 核准,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020.00 万股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平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担任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为 2022 年 6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 ...
亚香股份: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24-03-15 08:04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因工作人员疏忽将离任监事卢珊女士的持股情况填写错误,现更 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卢珊女士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5 年 4 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卢 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更正后:卢珊女士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5 年 4 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卢 珊女士通过宁波永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39,340 股。 二、其他事项的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公告内容不变。因本次公告内容错误给投资者带来 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 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昆山亚 ...
亚香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12 10:04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