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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2023-12-12 07:44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3-048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召开 2023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 ...
鑫宏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2-11 12:55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3-043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本公司 审计业务的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同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截止 2023 年 12 月 5 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0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
鑫宏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1 09:25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3-043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召开 2023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 ...
鑫宏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11 09:25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 务所,应当遵照本制度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 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
鑫宏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09:22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3-044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 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会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鑫宏业: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09:22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3-045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 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陈玲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公 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 ...
鑫宏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1 09:22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执业能力,能够为公 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 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就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亮、陈明清、宋起超 2023 年 12 月 11 日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鉴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本公司审 计业务的团队整体加入北京大 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综合考虑事务 所业务资质、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任能 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 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
鑫宏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12-04 07:42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3-041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 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517 号)同意注册,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7.4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7.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3,320.1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583.26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736.92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3) 000291 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 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人")签署了《募集 ...
鑫宏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1 10:19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3-040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12月1日上午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卜晓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鑫宏业: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1 10:19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邮编:310016 电话:(+86)0571-86508080 传真:(+86)0571-87357755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恒【杭】书(2023)第11036号 致: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 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 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鑫宏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