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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6: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新莱福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 金活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 发管理、工程 ...
新莱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丽燕
2024-04-25 16:08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至第(八)项列举的情况,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杜丽燕,作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 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 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杜丽燕:女,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2004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 ...
新莱福: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6:08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
新莱福: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16:08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 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 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 ...
新莱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辉志
2024-04-25 16:08
本人李辉志,作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 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 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辉志: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深圳市邮电局专职法务;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深圳市邮电局法律事务室主任;2000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广 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 深圳分所主任律师;2011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伙人。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担 ...
新莱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16:08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4-027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2.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 8.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 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莱福")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给公司和股东带 来更多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 ...
新莱福: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2024-04-25 16:08
目 录 一、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第 3—8 页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5-41 号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公司) 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 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 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莱福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新莱福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 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新莱福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 《企业内 ...
新莱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6:08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3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履行了监事会 的监督职责,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以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收购广东碧克电子科 ...
新莱福: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6:06
| ਅ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页 | | --- |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 14 | 页 | | 15—90 | | | --- | --- | | 页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 天健审〔2024〕5-40 号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 ...
新莱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6: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新 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新莱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230,723 股,发行价格为 39.06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 102,457.2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4,517.64 万元,上述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