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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23 10:43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5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 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079 号 ...
维峰电子: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3 10:43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 司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第一条 为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各层级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各自的 职责,采取适当措施,合理防范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中的各种风险,防止公司经 营偏离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机制和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 (一)行为合规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 规 ...
维峰电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3 10:43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3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079 号),并经《 关于维峰电子 (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2〕 886 号)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 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 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20,0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8.80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1 日止,公司共 募集资金 1,443,61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8,627,992.74 元,募集资金净额 1,324,988,0 ...
维峰电子: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3 10:43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 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维峰 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尽量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必须予 以回避; ...
维峰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3 10:43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9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维峰电子")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维峰电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8-23 10:4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及 三、前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荐人")作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维峰电子及子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号)同意注册,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83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 ...
维峰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3 10:43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8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 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 号维峰电 子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 式通知 ...
维峰电子: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3 10:43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及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印章,违反本项规定、 私自刻制印章并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向公司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第六条印章的登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或"公司") 及下属分子公司印章刻制、注销、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避免责任意 识淡薄,杜绝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风险发生,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印章(含电子印章)包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 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采购合同专用章、董事会专用章、 监事会专用章等各种用于明确公司对外、对内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印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发文、公文、往来函件、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 证明、银行业务材料、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需要加盖印章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公司各类印章使用必须要有线上审批单(含印章申请审批单、合同 审批单、项目审批单)或签批后的纸质函件,凡不 ...
维峰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8-23 10:43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6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2022 年 9 月 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61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 利息收入等)121,710,054.31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收益 结算影响,具体结算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监 ...
维峰电子: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3 10:43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1 编制单位: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非经营性 |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4 年期初占 | 2024 年上半年占用 | 2024 年上半 | 2024 年上半年偿 | 2024 年 6 月 30 |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司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用资金余额 | 累计发生金额(不 含利息) | 年占用资金的 利息(如有) | 还累计发生金额 | 日占用资金余额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