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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3 10:43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以下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与公 司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 决 ...
维峰电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4-08-23 10:4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维峰电子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盛培锋 | 联系电话:0755-3301569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隆泰 | 联系电话:0755-33015698 | | |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 | ---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 不适用 | |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
维峰电子: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2024-08-23 10:43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4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中期 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一)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达成情况 1、中期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现金分红规划:预计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60%。 经公司财务部编制出具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 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7,143,243.70元, ...
维峰电子: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3 10:43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为其 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下列担保行为:被担保企业或个人因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合规机 构办理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借款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为其提供担保。担保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视为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规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 ...
维峰电子:公司首次覆盖报告:国内工控连接器龙头,积极拓展汽车和新能源赛道
开源证券· 2024-07-29 23:00
隐证券 维峰电子(301328.SZ) 2024 年 07 月 29 日 | --- | --- | |---------------------------|---------------------------| | | | | 罗通(分析师) | 李琦(联系人) | | luotong@kysec.cn | liqi2@kysec.cn | | 证书编号: S0790522070002 | 证书编号: S0790123070063 | 工控连接器起家,积极拓展汽车和新能源赛道 数据来源:聚源 公 司 研 究 投资评级:买入(首次) | --- | --- | |-------------------------|-------------| | 日期 | 2024/7/29 | | 当前股价 ( 元 ) | 39.39 | | 一年最高最低 ( 元 ) | 64.00/26.41 | | 总市值 ( 亿元 ) | 43.29 | | 流通市值 ( 亿元 ) | 13.45 | | 总股本 ( 亿股 ) | 1.10 | | 流通股本 ( 亿股 ) | 0.34 | | 近 3 个月换手率 (%) | 4 ...
维峰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7-10 08:07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0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以书面送达会议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朱英武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朱英武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序开展,经公司董事长 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雨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
维峰电子: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7-10 08:07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9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刘雨田女士的辞职报告,刘雨田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去职务后,刘雨田女士将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雨田女 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雨田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家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家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维峰电子: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7-10 08:07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8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53589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会秘书朱英武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英武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 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朱英武 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朱英武先生的原定任期为 2022 年 12 月 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朱英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朱英武先生的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 行。朱英武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完善公司治理水 平、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沟通、推进资本运作等方 ...
维峰电子: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6-06 08:08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0)。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 027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玖佰捌拾玖万叁仟伍佰玖拾肆元 7、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9日 8、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15号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 ...
维峰电子: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地址的公告
2024-05-27 07:47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近 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公司投资者联系地址作出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兴路 7 | 号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 15 号 | | 邮政编码 | 523935 | 523930 | | 除以上变更内容外,公司的官方网站、投资者热线、投资者电子邮箱等其他 联系方式均保存不变。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7 日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6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