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zhou Planning & Design Research Institute (3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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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8-28 11:25
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3-009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9月15 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苏州规划: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8 11:25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 资金占用 | 占用方与上市 | 上市公司核 | 2023年期初 | 2023年度占用累 | 2023年度占用 | 2023年度偿 | 2023年期末 | 占用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方名称 | 公司的关 | 算的会计科 | 占用资金余 | 计发生金额 | 资金的利息 | 还累计发生 | 占用资金余 | 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联关系 | 目 | 额 | (不含利息) | (如有) | 金额 | 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附属企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苏州规划: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3-08-28 11:2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或监事的议 案。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细则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在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在召 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六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细则所称监事特指 1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 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
苏州规划: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8-28 11:2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规划设 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 ...
苏州规划: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8 11:2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规划"或"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规划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 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的有关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同时,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 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
苏州规划: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3-08-28 11:2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根据公司《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 在短期内存在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 展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规划"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 ...
苏州规划: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08-28 11:2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 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规则。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 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
苏州规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08-28 11:2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为加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 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 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
苏州规划: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08-28 11:2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设董事长一 人,公司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一职。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 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
苏州规划: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3-08-28 11:2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规 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