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Aidite(301580)
icon
Search documents
爱迪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7-17 07:5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选择 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二)评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三)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另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召集和 主持;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 ...
爱迪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7-17 07:5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抵押、质 押或保证,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参照本制度执行。 以上单位须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 ...
爱迪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7-17 07:5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未经董事会批 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 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 露的内容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 ...
爱迪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7 07:52
证券代码: 301580 证券简称:爱迪特 公告编号: 2024-00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9 号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7月 10日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洪文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上市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的变更情况且公司经营范围的部分 表述需按照工商系统最新要求进行变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爱迪特: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4-07-17 07:5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公司召开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 信息录入系统。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以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股东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 ...
爱迪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7 07:52
证券代码: 301580 证券简称:爱迪特 公告编号: 2024-003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9 号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7月 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振瑞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
爱迪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7-17 07:5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第一条 为保证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 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爱迪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4-07-17 07:5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 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资料。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 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 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 ...
爱迪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7-17 07:5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 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 可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独立董事有义务了解公司的重大风险和事项的解 决情况,对相关 ...
爱迪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7-17 07:5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 可以以提案的方式书面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 使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 范性文件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时,股 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的乘积, 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 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 当选董事、监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或监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