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比亚迪智能化业务变动
新浪科技· 2025-05-16 12:15
【#比亚迪智能化业务变动#】比亚迪对智能辅助驾驶业务寄予厚望——2023 年上半年,比亚迪的一场 内部会议上,董事长王传福将智能辅助驾驶升级为比亚迪的核心战略之一。廖杰最初加入时担任比亚迪 智能辅助驾驶上海团队负责人,牵头比亚迪基于地平线芯片的算法研发项目,也参与自研智能辅助驾驶 方案。 舱驾一体是新的技术趋势,将辅助驾驶和智能座舱功能集成于一颗计算芯片以提升体验、降低成本。一 位主机厂管理层曾告诉我们,在实现同一水平的功能基础上,舱驾一体模式可节约上千元。 不过,比亚迪智能化团队眼下更要紧的任务是实现天神之眼 B 平台方案的自研、量产,这一方案包括 1 颗或 2 颗激光雷达,可实现基于端到端的城市领航功能,主要应用于比亚迪、腾势 20 万元左右车型。 用自研方案替代供应商,这也是智能化业务降低整车成本最直接的办法。 比亚迪已经在天神之眼 C 平台上验证过这一策略——去年底到今年初,比亚迪通过自研 "攻坚" 快速替 代了供应商方案,将高快领航下放到 7 万元车型上。今年 4 月中旬,天神之眼 B 项目自研团队也开始 相似的攻坚。 和理想、小鹏等新势力车企从辅助驾驶到 AI 汽车公司的热情不同,比亚迪是全球销量 ...
泽璟制药: 泽璟制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2:15
| 证券代码:688266 | |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 | | | 公告编号:2025-02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 | | | | | | | | | |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 | | | | | | | | 重要内容提示: | | | | | | | | | |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 ? | | | | | | | | | |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 | | | | | | |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5 | (一) | 年 | 月 16 | 日 | | | | | | |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山皇冠国际会展酒店(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 | (二) | | | | | | | | |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 ...
敏芯股份: 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6 12:15
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圆融时代广场 24 幢苏州国寿金融中心 401 室 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敏芯微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芯微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验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的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法 ...
敏芯股份: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2:15
| 普通股 | 18,013,624 | 99.9543 | 8,033 | 0.0445 | | 200 | 0.00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审议结果:通过 | | | | | | | | | | 表决情况: | | | | | | | | | | 同意 | | | | 反对 | | | 弃权 | | | 股东类型 | | 比例 | | 比例 | | | | 比例 | | 票数 | | | 票数 | | | 票数 | | | | | | (%) | | (%) | | | (%) | | | 普通股 | 18,016,424 | 99.9698 | 4,233 | 0.0234 | | 1,200 | 0.0068 | | | 审议结果:通过 | | | | | | | | | | 表决情况: | | | | | | | | | | 同意 | | | | 反对 | | | 弃权 | | | 股东类型 | | 比例 | | 比例 | | | | 比例 | | 票数 | | | 票数 | | | 票数 | ...
卫信康: 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6 12:15
中国 北京 朝阳区 华腾世纪总部公园E1座6层 电话(Tel.):(010) 85770300 传真(Fax.):(010)85770060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信达(北京)会字2025第001号 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 认证;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致: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西藏卫信康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八亿时空: 八亿时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2:15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表决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意 | | 反对 | | | 弃权 | | | | 股东类型 | | | | |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 (%) | | | (%) | | | (%) | | 普通股 33,461,791 | 99.8226 | 53,580 | | 0.1598 | 5,865 | 0.0176 | | | 审议结果:通过 | | | | | | | | | 表决情况: | | | | | | | | | 同意 | | | 反对 | | | 弃权 | | | 股东类型 | 比例 | | | 比例 | | | 比例 | | 票数 | | 票数 | | | 票数 | | | | | (%) | | (%) | | | | (%) | | 33,462,691 普通股 | 99.8253 | 53,580 | | 0.1598 | 4,965 | 0.0149 | | ...
八亿时空: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6 12:15
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86-10) 8519-1300 (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受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北京八 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 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
博睿数据: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2:15
律师:张伟丽律师和尤松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普通股 | 21,570,355 | 99.7984 | 43,562 | 0.2016 | 0 | 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审议结果:通过 | | | | | | | | | | 表决情况: | | | | | | | | | | 同意 | | | 反对 | | | 弃权 | | | | 股东类型 | | | | | | | | | | 票数 |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1,574,402 | 99.8171 | 39,515 | 0.1829 | 0 | 0.0000 | | | | 审议结果:通过 | | | | | | | | | | 表 ...
泽璟制药: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6 12:15
中国上海石门一路 288 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 26 层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98 5488 传真:(86-21)5298 5492 junhesh@junhe.com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 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璟制药")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师出席 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现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中 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规 范 ...
博睿数据: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6 12:15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 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昆明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康达股会字【2025】第 0207 号 致: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