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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赣江: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024-04-02 14:40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 ...
新赣江: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02 14:40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 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 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3 年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 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 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 ...
新赣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谋)
2024-04-02 14:40
程谋,男,1978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 学历。2000 年至 2002 年,为扬子江药业集团市场部职员;2002 年至 2004 年,为广州标点医药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05 年至 2006 年,担任广州标点医药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2011 年至今,担 任广州标点医药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2022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
新赣江: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4-02 14:40
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目 景 | | 页 次 | | --- | --- |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 | | 审核说明 | 1-2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 ...
新赣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美金)
2024-04-02 14:38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美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石美金,女,1984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 士学历。 2007 年 7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21 年 9 ...
新赣江: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02 14:38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 1-12 月实施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存在使用以前年度发行的存续募集资 金。2023 年 1-12 月使用募集资金包括 2021 年 2 月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2023 年 2 月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 年 2 月定向发行: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经 2021 年 2 月 4 日 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 2 名合格投资者共计发行 1,425,0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 7.02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3,500.00 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上述募 ...
新赣江: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02 14:38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和《江西新赣 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要求,在 2023 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成立。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程谋、石美金、肖永欢,会计专业人士石美金 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基本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 | 审议事项 | | 表决结果 | | ...
新赣江: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02 14:38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结合其 他相关资料,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程谋先生、肖永欢先生、石美金女士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 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