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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股份: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024-07-26 11:58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上市公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上市公告书中 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上市公告书内容以 及与其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次交易的其他全部信息披露文件。投资 者若对本上市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4、本上市公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对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的实质判断。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7-26 11:58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放金额(元) | | --- | --- | --- | --- | | 司北京东单北大街支 行 | 110060594013006917875 | 新型直升机与无人机研发能力建设 | 966,999,975.46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 | 项目、航空综合维修能力提升与产业 | | | | | 化项目、直升机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 | | | | 应急救援及民用直升机研发能力建 | | | | | 设项目等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 | | | | 或偿还债务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朝阳支行 | 331175052383 | 新型直升机与无人机研发能力建设 | 1,000,000,000.00 | | | | 项目、航空综合维修能力提升与产业 |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26 11:58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7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69,885,04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65.956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 14 号中航发展大 厦 A 座 11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 关于选举曹 生利为第九 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 议案 468,889,283 99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6 11:58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 通知时限。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九人,实到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航 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非独立董事闫灵喜先生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6 11:58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 1 - 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含)的保本型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 本次监事会的通知时限。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康颖蕾女士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24-07-23 10:51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验 资 报 告 大信验字[2024]第 29-0000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邮编 100083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4]第 29-00002 号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 产的安全、完整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4-07-23 10:49
股票简称:中直股份 股票代码:600038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七月 | 王正喜 | 王 猛 | 甘立伟 | | --- | --- | --- | | 闫灵喜 | 许建华 | 余小林 | 荣 健 徐德朋 曹生利 发行人: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1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 全体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2 3 (以姓氏笔画为序) 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5 | 王正喜 | 猛 ਜ | 甘立伟 | | --- | --- | --- | | 闫灵喜 | 许建华 | 余小林 | | 荣 健 | 徐德朋 | 曹生利 | 6 7 (以姓氏笔画为序) 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江山巍 刘震宇 胡万林 发行人:中航直升机股份 ...
中直股份: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23 10:49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七月 前 言 致: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指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取得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 据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直股份") 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用协议》,本所在中直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中担任公司的专项法律 顾问。 就本次交易事项,本所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直升机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北 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23 10:49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1 -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承销总 结及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中直股份: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4-07-23 10:4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航直升机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 号) 同意注册,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直股份"、"发行人"、"上市公司"或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昌飞集团 100%股权、哈飞集团 100%股份;同时,中直股份 拟向包括中航科工、机载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