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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鼎股份:永鼎股份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4-01-25 10:11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1、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 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 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7.72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 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84)。 2、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
永鼎股份: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25 10:11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 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永鼎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收集了相关证据材 料,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公司提供的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有关记录、资料、证明。在公司保证 ...
永鼎股份:永鼎股份关于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的补充公告
2024-01-16 10:51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9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05)、《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06)。现对上述公告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本次全资子公司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超导") 股权激励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1、定价依据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10日出具的《东部超导科技 (苏州)有限公司2023年1-11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020008号), 截至2023年11月30日,东部超导合并报表净资产为-1,568.39万元,单体报表净 ...
永鼎股份:永鼎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2024-01-15 10:27
| 证券代码:600105 |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 公告编号:临 | 2024-006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58 |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 | |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鼎芯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芯光电")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具体情况如 下: 一、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实现企业发展利益和核 心骨干利益紧密捆绑,公司控股子公司鼎芯光电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实施股权激 励,以人民币 1 元/每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向鼎芯光电核心管理层持股平台苏州顶 冠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顶冠峰")及武汉悦动管理 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悦动",与苏州顶冠峰合称为"持 股平台")定向增发合计 256.7 ...
永鼎股份: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1-15 10:27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 举行。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 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六条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 ...
永鼎股份:永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1-15 10:27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超导") 拟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 股权激励的实施,有利于充分调动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 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方参与股权激励 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关 ...
永鼎股份:永鼎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5 10:2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 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 ...
永鼎股份: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15 10:27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 )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江苏永鼎股份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 度的规定,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 ...
永鼎股份:永鼎股份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5 10:27
| 证券代码:600105 |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 公告编号:临 | 2024-003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58 |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 | |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已于2024年1月1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 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 名,无缺席会议的 董事。 (五)本次会议由莫思铭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人员 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
永鼎股份:永鼎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5 10:27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本细则所称 董事是指在本公司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