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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1053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 第 1 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10532号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2023 年度财务报表 ...
锦州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54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543 号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0:28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12511 号),强调事项段如下:如财务 报表附注十八、7 所述,锦州港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82023106 号),因以前年度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截止 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结案,立案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尚存在不确 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锦州港")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 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公告编号:2024-008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 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 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 ...
锦州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宋天革)
2024-04-26 10:28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现提名 宋天革 为锦州港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同意出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 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 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决策 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 决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 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 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期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 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 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事项及决策程序,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若审议事项及决策程序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审议事项无 效。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定期报告》以及锦州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与勤勉的义务, 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三条 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上市公司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关于公司本 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的汇报,并尽量亲自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 第四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4-04-26 10:28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24-01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 2023 年年度报告合并会计报 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5,381,358.29 元。 2023 年信用减值损失汇总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元) | | --- | ---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0,480.71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36,514.52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6,068,353.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旨在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 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