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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发展 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 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审议事项及决策程序,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若审议事项及决策程序违反有 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审议事项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2024-04-26 10:28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公告编号:2024-016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 况,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尹世辉先生变更为总裁刘辉先生。除变更法定代表 人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信息不变。上述变更尚需进行工商登记。 本次变更旨在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运营效率,更好地规范、落实主体责任, 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4-26 10:28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24-01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082,401.8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1,837,116.85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 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337,793,979.53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股本总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 经营及以后年度分配。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02,291,500 股, 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共 40,045,830 元(含税),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4 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 事王祖温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国峰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经推选,公司独立董事 宋天革先生为本次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2024 年 4 月 24 日 1 我们对公司预计的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交易事项属 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张国峰、王祖温、宋天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 0011012511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 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说明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相关规定, 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专项说明也均无异议。监事会将充分发挥职能,持 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提名 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在委 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 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 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三)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第一条 为完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组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0:2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0:2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以下情形时,临 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报告(张国峰)
2024-04-26 10:2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国峰) 张国峰,汉族,195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大连港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5年退休。目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 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始终保 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亲自出席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联席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1次,战略委员会6次。在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报告(杨华)
2024-04-26 10:2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杨 华) 本人作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 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始终保 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杨华,汉族,1973年6月出生,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兴江实业总公司法务; 上海金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单新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永联律师事务 所独立合伙人律师。目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3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历次董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阅读各次董事 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