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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鑫科材料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1-28 07:47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4-070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铜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提供担保人民币 5,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鑫科材料实 际为鑫科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4,326 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 5,000 万元)。 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鑫科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4,326 万元(含此 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 5,000 万元),鑫科铜业其他股东未向鑫科铜业提供担 保。 2、2024 年 11 月 28 日,鑫鸿电缆与中行芜湖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鑫科铜业与中行芜湖分行同日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24 年芜中 银额字 043 号)提供连带责 ...
鑫科材料:鑫科材料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1-26 07:44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4-069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金属")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鑫科金属提供担保人 民币 1,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鑫科金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500 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 1,000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5,326 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28.13%。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鑫科材料: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傅代国
2024-11-22 09:02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傅代国为安徽鑫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同意出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 ...
鑫科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傅代国
2024-11-22 09:02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傅代国,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 ...
鑫科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明茂
2024-11-22 08:5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明茂,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
鑫科材料: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明茂
2024-11-22 08:5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明茂为安徽鑫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同意出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1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
鑫科材料:鑫科材料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1-22 08:5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九届二 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芜湖总部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志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4-067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23 日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拟增补傅代国先生和李明茂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
鑫科材料:鑫科材料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2 08:58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600255 公告编号:2024-06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芜湖总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9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 ...
鑫科材料:鑫科材料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1-21 07:58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4-066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人民路支行(以下 简称"徽商银行人民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鑫科 铜业与徽商银行人民路支行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期间签订 的一系列融资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7,2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鑫科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9,326 万元(含此 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 7,200 万元),鑫科铜业其他股东未向鑫科铜业提供担 保。 1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铜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安徽鑫科新 ...
鑫科材料:鑫科材料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11-13 07:43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4-065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获得补助金额: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政府补 助合计 693.71 万元。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 6 | 2024.5.10 | 与收益相关 | 18.37 | 0.30% | | --- | --- | --- | --- | --- | | 7 | 2024.5.16 | 与收益相关 | 0.72 | 0.01% | | 8 | 2024.5.20 | 与收益相关 | 42.48 | 0.69% | | 9 | 2024.7.2 | 与收益相关 | 50.00 | 0.82% | | 10 | 2024.7.8 | 与收益相关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