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gshun Vinegar(6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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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600305)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1 12:30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回 购 注 销 2024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相 关 事 项 的 关 于 江 苏 恒 顺 醋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律 意 见 书 苏同律证字 2025 第 69 号 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 座 4 层 邮 编 : 2 1 0 0 1 9 电 话 : + 8 6 2 5 - 8 3 3 0 4 4 8 0 传 真 : + 8 6 2 5 - 8 3 3 2 9 3 3 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 2025 第 69 号 致: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 ...
恒顺醋业(600305)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12:2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并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5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占 3 名,且至少 1 名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
恒顺醋业(600305)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健)
2025-04-21 12:2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 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毛健,男,1970 年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江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 独立董事。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传统酿造食品分会副主 任兼秘书长,以第一发明人荣获 2017 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兼任古越龙山独立董 事。报告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期满换届,本人继续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曾任 ...
恒顺醋业(600305)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1 12:28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 --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 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专项意见。基于此,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法 规要求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毛健、董茂云、王德宏 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江苏恒顺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毛健、董茂云、王德宏的履职情况以及查阅本人签署的《江苏 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 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上述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恒顺 江苏恒顺酷业股份有限公 ...
恒顺醋业(600305)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经长 离任)
2025-04-21 12:28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经长,男,1965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监 事,财政部会计名家、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四、五届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咨询委员会委员,中 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紫光股份、中信海直、三六零等公司的独立董事。曾任公司独 立董事。报告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期满换届,本人不再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 本人曾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 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 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
恒顺醋业(600305)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丽萍 离任)
2025-04-21 12:2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 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史丽萍,女,1960 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黑龙江省政府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商贸流通专家组成员,黑龙江省"诚信龙江" 建设专家组成员。曾任黑龙江省管理学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危机科学与技术研究会理 事会副会长,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协常委(11 届、12 届、13 届),哈尔滨工程大学党风廉政 建设特约监察员,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副教授、教授博导,公司独 立董事。报告期,公司第八届董事 ...
恒顺醋业(600305)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茂云)
2025-04-21 12:28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董茂云,男, 1963 年生, 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大城市学院 法学院教授,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 复旦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其间曾挂职上海市杨浦区综合治理办公 室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 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院理论法学研究所所长),公司董事。报告期,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期满换届,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为公司经营 ...
恒顺醋业(600305)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12:2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环 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 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壹名,由董事长担任,负 责主持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工作。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可以配备一名秘书,负责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的通知、 记录、文档整理与归档等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 本实 ...
恒顺醋业(600305)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德宏)
2025-04-21 12:28
一、 独 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 个人工作履历、 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德宏, 男, 1966 年生,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工商管 理硕士, 大连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工学硕士。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 学院会计与财务管理系教授,主要从事资本市场、 公司治理等方向研究。 曾任日本、美国 和新加坡跨国公司高级咨询顾问、 项 目经理、 研发中 心总经理等, 主要从事行业咨询和解 决方案咨询工作。 报 告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期满换届, 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为2024年 5月 20 日至 2024年 12月 31 日 。 本人现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 委员、 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 , 作 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 司" ) 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 格按 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 、 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 出席公司股东大 ...
恒顺醋业(600305)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1 12:0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05 公司简称:恒顺醋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二○二五年四月 1 / 239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郜益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强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08,943,60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0,894,360.80 元(含税)。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