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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通过 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同 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 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能源 股份"或"广西能源股份本部")及各级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企 业(以下简称"各企业")的财务管理,统一、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 计提标准与程序,完善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使相应的会计报表更能全面、准确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 南、《企业财务通则》、《监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 (桂国资发〔2006〕208 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能源股份及各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以及针对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 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根据不同资产类型可称为资 产减值准备、信用损失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可收回 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 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原实际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1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目标与方针,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职能,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增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占多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 责召集、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 1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具有下列职责: (一)负责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 行业政策发展方向,向董事会提供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研究报 告。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长期可持续发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1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发挥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编制及 披露的监控作用,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 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 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审计委员会 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当于年度审计 工作开始前,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 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 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 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 (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 1 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1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能 源股份")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广西能源股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在交易所、银行间市 场、金交所等场所通过发行各项融资工具(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 发行的公司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工具(ABS)、债券融资计划等产 品)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财务管理部为债券募集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债券募 集资金的安全存放与合规使用。 第四条 广西能源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 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 应当存放在于经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 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募集 资金专户开立、变更及注销事项按《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1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备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 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公平 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并提升公司的公 众形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 事件以及本制度所规定的应报告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责任人、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 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第三条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 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 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1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搭建上 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桥梁,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 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同。 — 1 —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1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事实损失是指企业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资产或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有确凿和合法证据表 明该资产的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 失,已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依据自治区国资委有关制度的规定,广西能源股 份本部及各企业明确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由财务管理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牵头、各资 产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完成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工作。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西能源股份"或"广西能源股份本部")及各级全资、控股、或 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财务监督,规范广西能源 股份资产损失财务核销行为,根据《自治区直属企业财务决算 管理办法》(桂国资发〔2004〕71 号)、《监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 财务核销工作规则》(桂国资发〔2006〕208 号)、《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应用指南和相关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广西能源股 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能源股份本部。各企业可参照 本办法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资产损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1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合规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需要,全面推进合规管 理体系、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公司董事会设风控合规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 控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风控合规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风控 合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经全体董事半数 以上表决同意通过委员产生或罢免的议案。风控合规委员会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具有合规工作胜任 能力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在委员内选举或罢免,并报请董事会审议,由全体董事半 数以上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三条 风控合规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6 10:18
| 证券代码:600310 |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 公告编号:临 | 2024-004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51517 | 债券简称:19 桂东 01 | | |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公司独立董事冯浏宇因无法取得联系未出席 本次会议。会议材料同时送达公司监事和高管,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桂旭 能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议案》: 为保证桂旭能源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其自主融资能力,降低整体融资利率水平, 同时考虑到其建设和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 ...